北京4月启用新版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广告审查文书
3月27日,北京版保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月启用新医食4月1日起,健食北京市将启用新版保健食品、品特品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告审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查文原广告审查表、北京版保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将不再适用。月启用新医食
通告中指出,健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范本的品特品广通知》(市监广〔2020〕19号)中文书格式范本式样,对保健食品、告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中涉及的查文文书进行了调整,保健食品、北京版保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中受理材料也将按照新版《广告审查表》中申请材料清单进行调整。月启用新医食
自2020年4月1日起,健食启用新版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原广告审查表、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将不再适用。申请填报路径不变。
通告中还明确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注销程序。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申请人应当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部门提交注销其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申请、加盖审查专用章的《广告审查表》原件或《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原件等相关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注销,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